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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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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2时40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9月13日至2015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下午3:00 至2015年9月14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林伟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 4人,代表股份 268,505,4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59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268,406,6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5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1人,代表股份数98,85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2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505,47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2、审议通过《关于万泽地产将天实和华59%的股权继续为万泽集团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28,37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魏天慧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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