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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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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70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1日下午收市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发来的《关于增持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说明》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1日,公司公告了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林聪颖先生拟由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在未来一个月内(自2015年7月13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增持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已公开发行总股份的2%,每股购买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9元。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

 由于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开户手续办理原因,本次增持计划自2015年8月14日起的一个月内实施。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2015年8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自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陈美冷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票5,0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02%,增持金额人民币7,375.55万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通过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08,768,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327%。本次增持完成后,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13,825,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129%。

 陈美冷女士不排除在未来3个月内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累计增持比例(包含本次增持的5,057,800股在内)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且能够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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