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于2014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期限为一年(详见公司2014-60号、2014-68号公告)。
2015年9月14日,公司接到泰禾投资通知,泰禾投资已于2014年9月10日将上述2,100万股股份予以到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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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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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购回是泰禾投资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约定履行购回义务。
2、本次购回前6个月泰禾投资未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