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直销机构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
投资基金A单笔申购、赎回申请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18日起,将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A(以下简称“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在直销机构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0.01元,单笔赎回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0.01份。
本次调整仅限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分公司、理财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申购、赎回业务的单笔申购、赎回申请最低限额暂不进行调整。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的申购、赎回业务时,其单笔申购申请不足1000 元的,或单笔赎回申请不足100份的,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有权拒绝。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在直销机构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次最低扣款额仍为100元。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