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重予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9日通过已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择机通过相关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3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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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前,潘重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69,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38%,增持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3,299,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7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重予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