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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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桂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部分其他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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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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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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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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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66,986,313 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1- 3项议案。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46人。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6个月内,公司委托平安证券设立平安证券-大杨创世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大杨创世股票的购买,购买上限为1亿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丽英、谭洪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