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7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在2014年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海南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南信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信威”)向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海南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庆信威”)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重庆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8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翠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信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通过合理的期限安排,能够满足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威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上述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2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0,382,55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3,760,998.90 元 ,扣除发行费用74,464,522.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296,476.62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4年9月5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2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以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

 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资金需要,该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经公司2014年9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0月20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暨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 317,929.65 万元对子公司北京信威增资,由北京信威将募集资金用于四个募投项目。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383.66万元,专户存款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383.66万元。北京信威收到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317,929.65万元增资后,截至2015年6月30日,北京信威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6,147,709.92元人民币,剩余3,113,148,766.70元人民币未启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北京信威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2014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或以募集资金完成增资扩股后的北京信威,可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和北京信威依据上述决议进行现金管理,共取得约3163万元收益。

 鉴于2014年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未来预计仍然会有一定数量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及北京信威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国债除外);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主体

 使用公司留存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使用增资至子公司北京信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董事会授权子公司北京信威管理层具体实施。

 5、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存在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且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书面同意。投资活动由公司或北京信威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执行,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事项,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在2014年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保证在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合理安排投资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及北京信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通过合理的期限安排,能够满足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信威集团及北京信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信威集团及北京信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安信证券对信威集团及北京信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0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海南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为:海南信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海南信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尚未实际为海南信威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海南信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信威”)是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加快国内政企共网市场布局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随着国内政企行业共网市场的不断拓展及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拟在海南打造精品专网。为更好地满足海南信威资金需求,海南信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简称“建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6年(72个月),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公司拟为海南信威向建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海南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南信威向建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上述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海南信威于2015年6月9日设立,设立时间较短,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出资。

 海南信威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海南信威是北京信威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海南信威向建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海南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海南信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海南信威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为海南信威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海南信威向建行海南省分行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6,769,049,735.99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10%;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841,652,610.3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5%。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海南信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1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重庆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为: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向重庆农商行江北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尚未实际为重庆信威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庆信威”)是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重庆信威资金需求,重庆信威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简称“重庆农商行江北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及北京信威拟为重庆信威向重庆农商行江北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向重庆农商行江北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上述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重庆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5年6月30日、2015年1月至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信威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重庆信威是北京信威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向重庆农商行江北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重庆信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重庆信威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为重庆信威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北京信威为重庆信威向重庆农商行江北支行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北京信威对外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6,769,049,735.99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10%;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841,652,610.3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5%。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2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5日

 至201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5年9月18日17:00)。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5: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802618

 传真:010-62802688

 联系人:王志刚 谢健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

 邮编:100193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