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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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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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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发布公告,决定将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金额限额设置为2亿元(A 级和 B 级合并计算)。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 2亿元(A 级和 B 级合并计算),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11日起取消上述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9月10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开通时间和适用的基金范围

 自2015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名单如下表,下列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

 二、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对上述转换业务的费率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事项适用于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公告内容及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3、本公司旗下基金因特殊情况暂停申购的,本公司有权暂停相关基金(包括本公告所述的基金及其它基金)相应的转换业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告知投资者,届时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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