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利群女士的通知:孙利群女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孙利群女士于2015年5月25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质押给中信证券,于2015年8月26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质押给中信证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号)及《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号)。
二、办理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近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孙利群女士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质押给中信证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9月7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本次补充质押后,孙利群女士质押予中信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15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孙利群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3,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4%;孙利群女士本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份总数为4,400,000股,占孙利群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13.04%,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孙利群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 29,750,000 股,占孙利群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8.15%,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9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