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6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汽控股”)转发的《省国资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5】706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应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每股13.99元;由于2015年7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调整为不低于每股13.88元,发行数量不超过32907万股。

 三、江汽控股应在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按照本批复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表决。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江汽控股应及时将发行情况书面报告安徽省国资委,并督促本公司按规定办理产权变动登记和工商变更等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