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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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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112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8月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1、都江堰市DJY2015-10(211/214)地块,位于都江堰市玉堂镇三台社区、白玉社区。项目净用地面积201.2159亩,容积率不得大于0.4,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娱乐用地(兼容娱乐用地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不得大于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50%),使用年限为40年。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土地成交总额约1.35亿元。

 2、都江堰市DJY2015-11(214)地块,位于都江堰市玉堂镇三台社区、白玉社区。项目净用地面积47.9180亩,容积率不得大于0.5,地块用途为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土地成交总额约0.32亿元。

 以上项目中,未来可能有部分项目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113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孙)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发展”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6.2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2015-016、019号临时公告,2015年4月14日披露的2015-028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4月14日披露的2015-030、031号临时公告,2015年5月4日披露的2015-052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3.4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6月2日披露的2015-061、064号临时公告,2015年6月18日披露的2015-073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7.37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8日披露的2015-085、086号临时公告,2015年8月4日披露的2015-088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于2015年8月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5年8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商贸”)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资金来源于信托计划资金,贷款可分次发放,贷款总期限为1.5年。蓝光发展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2、2015年8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武侯炬峰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四支行申请借款37000万元,用于蓝光金悦城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3、2015年8月,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支付蓝光雍锦半岛项目土地出让金和该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4、2015年8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汉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润科技”)拟与上海中城永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永瑜”)共同出资对汉润科技拟参与的土地的招拍挂进行合作,上海永瑜向汉润科技提供土地竞拍合作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如因任何原因未成功投标/竞拍/摘牌得到土地或拍得土地后未就项目后续进一步合作达成一致,汉润科技应在上述合作资金到达其账户之日起满3个月之日退回至上海永瑜汇出账户或另行支付给上海永瑜。蓝光发展为上述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控股孙公司浦兴商贸曾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之二,向其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用于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11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2015年8月,双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之三,将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总额由2亿元调整为6600万元,借款到期日延期至2016年3月10日,即2012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相应延长至2016年3月10日。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88,810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4%。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79,010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0.1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11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15年4月12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预计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且不得低于其自身的融资成本;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公司按单次担保金额不高于1.5 %的费率支付担保费。自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期间,新发生的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融资及担保,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参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5月4日披露的2015-030、032、033、052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如下:

 1、提供借款情况: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共向公司提供借款3笔,借款总额共计115,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为12个月。截止2015年8月7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93,739万元。2015年8月24日,公司归还借款1800万元,未新增借款。截止2015年9月7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91,939万元。

 2、提供担保情况:截止2015年9月7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268.35万元,较前次披露的担保余额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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