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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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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日15:00至2015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计皓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量82,277,9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94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数量3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丁国琪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74,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

 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141%;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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