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补充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恒大高新: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详见 2014 年 4 月1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9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5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