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9月7日、9月8日和9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