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9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78,129,91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78,129,91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56,259,83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9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5年9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截至2015年9月8日)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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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2,756,259,834股摊薄计算,2015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峥、张屹
咨询电话:021-22130888-217
传真电话:021-37515869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