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2015]1193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7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797.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62.7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277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5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5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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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