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本公司”)2015 年 9月 9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385 号),银行间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发行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2015年 8 月 27 号)起 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6 个月内完成。
三、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定向发行协议》约定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会提前披露,变更后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本公司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协会要求做好发行工作,并将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
备查文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