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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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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5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分行”)申请8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为授信额度切分。经公司申请,该额度将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普瑞”)发放1.17亿美元的贷款,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属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同意向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79000万人民币的反担保,具体事项以银行批复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提供反担保的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epalink USA Inc.

 住所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laware 19801(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橙街1209号法人信托中心)

 注册资本:9990.01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批准文号:深境外投资【2013】00525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的保证担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为承担保证责任偿付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反担保方式为美国海普瑞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并规避汇率风险,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鉴于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反担保方式为美国海普瑞业务发展解决所需的部分资金并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人民币79,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反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方式的目的是为了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部分资金,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鉴于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16,875万美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反担保后,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折合不超过5.44亿美元,银行已实际批准的担保额度为16,875万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额度折合不超过4.12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7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15年9月1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5:00至2015年9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侨城侨城东路2002号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关于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8月25日与2015年9月2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5年9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9

 (2)投票简称:海普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联系人:步海华、白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7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8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1日上午11:00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方式的目的是为了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部分资金,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鉴于Hepalink USA Inc.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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