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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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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5-10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5年8月3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同意上海庄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松江”)40%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60%股权,上海庄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西松江40%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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