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印股份”)于2015年9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发来的《关于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增持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海印集团通过《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再次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通过《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3、增持数量:4,000, 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
4、增持均价:5.70元/股
5、增持总金额:22,792,477元
6、增持时间: 2015年9月1日
本次增持前,海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069,180,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52%;增持后,海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073,180,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0%。另,海印集团关联方新余兴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47,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10.9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构建以服务商娱为核心的金服平台—“海印金服”充满信心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海印集团将继续履行其在2015-49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积极应对近期市场非理性下跌若干举措的公告》和2015-64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作出的相关承诺,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未来十二个月内,海印集团增持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且在2015年9月25日前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191,275,371元【注:海印集团2015年8月21日增持的49,773,788元、24日增持的14,110,000元、25日增持的38,100,000元、27日增持的13,512,304元和9月1日增持的22,792,477元,合计138,288,569元已包含在总金额内】。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海印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海印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