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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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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5-30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是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钱友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谢华生、安礼如、张健、武洪才、蔡文生、独立董事杨宝臣、姚树人、郁俊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增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金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4、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选举董事,进行了累积投票。

 5、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郭一达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5-31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化集团” )的通知,大化集团于2015年9月1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完成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增持资金不低于1600万元。

 二、本次增持情况

 大化集团于2015年9月1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94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本次增持前大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1,248,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1%,增持后大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3,197,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8%。大化集团本次增持共投入人民币1600.0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相关承诺

 大化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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