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刘涛,副董事长兼总裁李飞影,副董事长孙其钊,董事兼副总裁周茂权、谢襄郁、肖笛波,董事刘学明,董事訚林,监事会主席刘红,副总裁郭衡桂,财务总监陈罗曼,董事会秘书黄锡军,工会主席陶武拟以个人自筹资金方式于近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共计约100万元,且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在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公司董事长刘涛,副董事长兼总裁李飞影,副董事长孙其钊,董事兼副总裁周茂权、谢襄郁、肖笛波,董事刘学明,董事訚林,监事会主席刘红,副总裁郭衡桂,财务总监陈罗曼,董事会秘书黄锡军,工会主席陶武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总共购买公司股票10.26万股,成交金额104.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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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不涉及敏感期交易和短线交易,且自买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