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5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田畴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田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股份增持前的增持情况

 2015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田畴先生的通知,田畴先生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91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53%,增持后,田畴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3,91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6584%。该事项公司已于2015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47)。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2015年9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田畴先生的告知函,田畴先生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了公司股份4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27%。

 自2015年8月24日至本公告日,田畴先生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2,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80%。增持后,田畴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4,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8811%。

 四、公司前二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前二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如下:

 ■

 ■

 五、其他说明

 (一)田畴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