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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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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5—03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海直”)通知,中海直通过基金管理公司以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中海直承诺于2015年7月9日启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设定工作,并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5个交易日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中海直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以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本次增持总金额15,001,424.60元,数量941,300股,成交均价为15.94元。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9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增持前,中海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4,119,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3 %;本次增持后,中海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5,060,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9%。

 三、其他说明

 1、中海直承诺,上述增持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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