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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61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9:30在川化宾馆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杨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作部分修改和完善(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部分修改和完善(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案,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案,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五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二○一五年度,同意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0,740.50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经公司与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拟继续维持原解决禾浦化工超限投资承诺方案,并延长原承诺履行期限(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及议题的议案。

 决定于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下午14:30在川化宾馆3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0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案:

 ■

 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63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促进公司改革脱困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公司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化润嘉”)拟进行增资,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川化润嘉的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放弃本次增资权利将导致本公司持有川化润嘉的股权比例减少。

 (二)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由于本次出资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发表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79.97万元

 出资情况: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化集团”)出资1179.97万元,持股85.51%,本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14.4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施工及管护;学前教育及幼儿艺体培训;汽车维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印刷;销售预包装食品。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川化润嘉实现营业收入2,838.16万元,利润总额-1,362.68万元,净利润-1,385.36万元,资产总额2,544.99万元,净资产-545.12万元。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能投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80亿元

 法人代表:郭勇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194294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1号A区10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

 (二)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法人代表:王诚

 法人营业执照:510100000128056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

 经营范围:销售:化学肥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务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等。

 四、增资方案

 能投集团以现金出资1,721.36万元(全部增加川化润嘉注册资本)、川化集团以川化宾馆资产评估作价345.76万元出资(其中273.89万元增加川化润嘉注册资本,剩余71.8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

 五、放弃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提高川化润嘉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现状,决定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将导致公司持有川化润嘉的股权比例减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表示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经营现状放弃对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57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促进公司改革脱困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化永鑫”)拟进行增资,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川化永鑫的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放弃本次增资权利将导致本公司持有川化永鑫的股权比例减少。

 (二)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由于本次出资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发表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870万元

 出资情况: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370万元,持股89.73%;本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10.27%。

 经营范围:设备制造(含A1A2级压力容器制造)、金属加工、设备与管道安装工程(含GC1级压力管道安装)、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热喷涂、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自动化控制装置与电气仪表安装、维修与调试、送变电工程、检验检测、装置检修、维保及生产装置开车服务、起重机械安装与维修、运输与吊装、车辆维修、焊工培训考试、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川化永鑫实现营业收入9,265.23万元,利润总额63.73万元,资产总额21,190.21万元。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能投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80亿元

 法人代表:郭勇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194294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1号A区10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

 四、增资方案

 能投集团以现金出资6,193.83万元(其中5,068.60万元增加川化永鑫注册资本,剩余1,125.2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五、放弃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支撑川化永鑫的发展,提高川化永鑫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现状,决定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将导致公司持有川化永鑫的股权比例减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表示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经营现状放弃对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68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号)、《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有限认缴出资权的公告》[一]、[二](公告编号:2015-057号、2015-063号)。因关联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现将上述公告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原文为:“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案,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案,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更正为:“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案,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案,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跃先生、辜凯德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有限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一]原文为:“一、概述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更正为:“一、概述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有限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二]原文为:“一、概述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更正为:“一、概述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更正后相关公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有限认缴出资权的公告(更新后)》[一]、[二],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66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0号)。因关联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现将通知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1、原文为:“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五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和《公司二〇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五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5、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6、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司二〇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和《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一]、[二]。”

 2、原文为:“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更正为:“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60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届次: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及议题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 2015年9月16日 15:00至2015年9月17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9月1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宾馆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五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5、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6、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省川化润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公开挂牌出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承诺暨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司二〇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和《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一]、[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授权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分,下午2:00—5:00分。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江区大弯镇团结路311号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

 2、投票简称:“川化投票”。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设置。

 3、投票时间: 2015 年9月1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4、在投票当日,“川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设总议案,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所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江区大弯镇团结路311号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 系 人:付 佳 刘慧

 联系电话:(028)89301891、(028)89300379

 传 真:(028)89301890

 邮 编:610301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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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67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刊登了《公司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号),近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寄达的通知,现就该仲裁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申请人: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康信”)

 被申请人一: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化股份”或“公司”)

 被申请人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化工”)

 2015年5月28日,申请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二位被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SHKX-2013-HZ001)及相关附件和请求裁决二位被申请人退还剩余货款84,421,293元、赔偿损失5,274,979元(含律师费、差旅费及留购款)以及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和保全费用。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6月1日受理了该案,案号为(2015)沪仲案字第0817号。

 二、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川化股份于2015年7月7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中院”)提出了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上海中院受理后于2015年8月19日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15年8月24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认(仲协)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川化股份要求确认其与被申请人上海康信、四川化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SHKX-2013-HZ001)中的仲裁条款无效的申请。本案案件受理费400元人民币,由申请人川化股份负担。

 川化股份也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了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出的通知,要求三方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案件材料和选择仲裁员。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四川省诚实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涉案金额7.4万元,案件号(2015)成知民初字第627号,本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8.5万元,案件号(2015)泰兴民初字第575号,本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3、刘正美与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涉案金额17.65万元,案件号(2015)青白民初字第2031号,本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4、成都立合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6.14万元,案件号(2015)青白民初字第2674号,本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5、成都巨能达实业公司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45.41万元,案件号(2015)青白民初字第2505号,本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其最终裁定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2015)沪仲案字第0817号]

 (二)民事裁定书[(2015)沪一中民认(仲协)字第12号]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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