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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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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临2015-032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6,883,84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在 2016 年 1 月 7 日前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规定。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26号文核准,渤海轮渡首次公开发行1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48,140万股。其中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7,070万股股份及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3,03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2年9月6日起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38,040万股中203,516,160股已于2013年9月9日起上市交易。剩余176,883,84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持有,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月。该部分股票将于2015年9月10日起上市流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2015]18 号文要求,“一、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辽渔集团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承诺:除按国家规定转持部分国有股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关于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0]76号),公司国有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为8,153,662股,对此部分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上述股东的禁售义务,即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相关承诺方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渤海轮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渤海轮渡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渤海轮渡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6,883,84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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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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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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