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及9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之公告)。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核定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9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继2014年6月20日发行4.5亿元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后,公司于2015 年8 月28 日发行了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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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