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43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