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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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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编号:临2015-043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等待一审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梓化工”)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39,986,600.8元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505,830.2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无法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2015)黔高民初字第57号《传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自2013年2月开始,广西海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湾”)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梓化工”)之间开展煤炭交易,广西海湾按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因桐梓化工单方面原因至今仍欠广西海湾煤炭款39,986,600.8元,广西海湾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桐梓化工向广西海湾支付欠款39,986,600.8元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505,830.24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桐梓化工承担。

 三、诉讼裁定情况

 该诉讼事项已于2015年8月26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等待一审裁决。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诉讼事项正在审理过程中,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15)黔高民初字第57号《传票》;

 2、民事诉讼状。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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