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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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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二号)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7月2日《关于核准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78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20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20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8月10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97年5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副行长,现任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期间于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年07月――1988年8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门任职;1983年11月――1988年08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年08月――1994年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年11月――2006年02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年03月――2009年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师;2009年04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计师;1998年3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2000年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西里,男,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邓栋,男,中国国籍,工学硕士。2008年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9月12日至2015年7月23日),现任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3月9日至今)、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今)、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今)、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今)、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今)、招商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今)、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3日至今)、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3日至今、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3日至今)及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胡慧颖女士,管理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1月5日;吴伟明先生,管理时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5年4月14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 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68889916-116

 联系人: 秦向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 207-219单元

 电话:(010)83064741

 联系人:张鹤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李鸿岩

 5.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廉赵峰

 6.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唐文勇

 7.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8.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6248

 联系人:朱红

 9.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0.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11.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2.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张建鑫

 13.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4.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15.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 黄恒

 16.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17.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吴琼

 18.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19.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20.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21.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2.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3.代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24.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25.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刘闻川

 26.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7.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28.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29.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0.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31.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2.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3.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1

 34.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35.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36.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37.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38.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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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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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39.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40.代销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41.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42.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联系人电话:0755-83007159

 联系人传真:0755-83007034

 43.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44.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45.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46.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47.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48.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3838751

 联系人:吴军

 49.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651

 传真:020-38286588

 联系人:王鑫

 50.代销机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51.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谢兰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52.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53.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54.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55.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56.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57.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58.代销机构: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人代表: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59.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60.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400-9200-022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61.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人代表: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2547 1000

 传真:(0755)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 蔡正轩

 四、基金的名称: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通过合理安排固定收益品种的组合期限结构,运用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投资方向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等)、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投资品种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转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本面研究、严谨的信用债分析与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相结合,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程序、以及自下而上的个券(股)选择程序,力争持续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为投资者长期稳定地保值增值。

 首先,本基金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策略、相对价值判断、期权策略、动态优化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其次,本基金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目标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精选有较强的自主经营能力,主要收入来自于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企业个券。另外,本基金也会关注股票市场、权证市场等其它相关市场存在的投资机会,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精选股票,力争实现基金总体风险收益特征保持不变前提下的基金资产增值最大化。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就业率水平、国际市场利率水平、汇率),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状况、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流动性等因素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不同类属资产的目标配置比例。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流通总量、日均交易量)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决定投资总量。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以信用债投资为主,更加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用更加有效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对信用债进行严加筛选,选取合格的信用债最为投资标的,在趋避信用风险的同时,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投资策略方面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策略、相对价值判断、期权策略、动态优化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信用债筛选及投资策略

 招商基金拥有一套成熟有效的信用债券评估和内控体系,通过定性和定量的评分筛选,选出信用风险可控的信用债作为投资标的。

 对信用债的筛选是一个动态过程,债券发行人自身素质的变化,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的变化都将对信用债的投资价值产生影响。基金管理人需要对发行人发生变化后的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重新评估发行人是否符合投资的标准和要求。

 对于经过筛选的信用债的投资策略,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 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若宏观经济经济向好,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企业债的发行可能减少;同时政策的变化影响可投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这些因素都影响信用债的供求关系。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的投资比例。

 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基金管理人开发的收益率基差分析模型能够分析任意时间段、不同债券的历史利差情况,并且能够统计出历史利差的均值和波动度,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债券,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配置。

 (2)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分析,确定债券组合久期

 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分析主要是通过债券投资策略表进行。债券投资策略表是结合宏观策略表与市场因素的综合评分表。在具体投资研究工作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主要的经济变量(如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通货膨胀、财政政策及资金和证券的供求等因素)的跟踪预测和结构分析,建立“宏观策略表”,并结合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及其变动、货币市场利率及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市场因素进行评分。 通过对上述指标上阶段的回顾、本阶段的分析和下阶段的预测, 债券投资策略表以定量打分的形式给出了下一阶段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利率走势。

 基金管理人最终根据债券投资策略表综合打分结果给出的下一阶段投资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3)收益率曲线分析,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

 债券收益率曲线是市场对当前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经济走势预期的结果。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不仅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当前债券市场整体状态,而且能通过收益率曲线隐含的远期利率,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从而把握债券市场的走向。通过收益率曲线形态分析以及收益率变动预期分析,形成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即明确组合采用子弹、杠铃还是阶梯型策略。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将采用子弹策略;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平,将采用杠铃策略。

 (4)相对价值判断

 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比如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5)优化配置,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的组合测试系统主要包括组合分析模型和情景分析模型两部分。债券组合分析模型是用来实时精确监测债券组合状况的系统,情景分析模型是模拟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升息)或买入卖出某债券时可能对组合产生的影响的系统。通过组合测试,能够计算出不同情景下组合的回报,以确定回报最高的模拟组合。

 我们同时运用风险管理模型对固定收益组合进行事前和事后风险收益测算,动态调整组合,实现组合的最佳风险收益匹配。

 3、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首先从可转债的债性和股性分析两方面入手。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来衡量可转债的债性特征。底价溢价率越高,债性特征越弱;底价溢价率越低,则债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高,可转债的债性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低,可转债的股性越强。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小于10%或到期收益率大于2%的可转债可视为债性较强。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Delta系数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平价溢价率越高,股性特征越弱;溢价率越低,则股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Delta系数越接近于1,股性越强;Delta系数越远离1,股性越弱。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小于5%或Delta值大于0.6可视为股性较强。

 此外,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4、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1)一级市场投资策略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和新股增发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招商基金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积极参与新股的申购、询价,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1)行业配置

 本基金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行业内竞争态势、行业收入及利润增长情况等)三个方面挑选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行业。一般而言,对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中的先锋行业,受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优势行业,以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有利因素影响具备良好成长特性的行业,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重点投资的行业。

 2)本基金综合运用招商基金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挑选具有良好成长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①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如 P/E、P/Cash Flow、P/FCF、P/S、P/EBIT 等),经营效率(如 ROE、ROA等)和财务状况(如 D/A、流动比率等)等。

 ②公司质量评价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所处行业的竞争动力、公司的财务特点,决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应该考虑的折价或溢价水平。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员依据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可预见性、盈利质量、管理层素质、流通股东受关注程度五大质量排名标准给每个目标公司评分。

 ③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标,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并评定投资级别。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3)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周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构建模拟组合;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反映了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来源于《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正邦科技(股票代码002157)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4年7月31日,深交所公告称,正邦科技(股票代码002157)及公司事长周健、总经理程凡贵、财务总监周定贵、董事会秘书孙军,在2013年度净利润与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及时准确披露业绩修正公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鉴于此,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养殖行业正处于景气度上行的大周期,预计受益于价格的持续回升,公司盈利将持续改善,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0.3其他资产构成

 ■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2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6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 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本情况”、“(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6、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

 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300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端,交易代码:15020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招商300地产份额(场内简称:地产分级,基金代码:161721)、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交易代码:150207)及招商300地产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31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300地产B份额近期的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300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300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招商300地产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及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和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300地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场内简称:白酒B,交易代码:150270)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招商中证白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白酒分级,基金代码:161725)、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场内简称:白酒A,交易代码:150269)及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31日,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近期的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白酒分级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招商中证白酒分级份额、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及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和场内招商中证白酒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与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中证白酒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包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5年9月1日起,包商银行代理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1)、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03)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以上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以上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包商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包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包商银行网址:http://www.bsb.com.cn

 2、包商银行客服电话:内蒙古、北京地区:96016

 深圳、宁波地区:967210

 成都地区:65558555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7日为美国劳动节)暂停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2015年9月8日起恢复正常,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31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招商可转债份额、招商转债A份额及招商转债B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陆金所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5年9月1日起陆金所资管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

 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陆金所资管的相关规定。

 且自2015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陆金所资管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在符合法规的范围内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陆金所资管活动为准。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陆金所资管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费率优惠期限,以陆金所资管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陆金所资管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陆金所资管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陆金所资管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陆金所资管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产品增加兴业银行为代销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兴业银行自2015年9月1日起代理招商基金旗下部分产品的销售业务,产品明细如下:

 ■

 并决定自代销之日起参加兴业银行的基金定投申购优惠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兴业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优惠活动

 自2015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即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代销系统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 原申购费率低于0.75%和固定费用的,则按照原有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5年9月1日起,投资人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定投签约的,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基金定投申购,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银行网址:www.cib.com.cn

 2、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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