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6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5年8月31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周颖华先生、独立董事李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卫秀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别提示:卫秀余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卫秀余先生简历
卫秀余,196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预防兽医学硕士。
卫秀余先生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上海农学院兽医专业;1983年至1998年在上海市奉贤县畜牧兽医站工作,历任技术员、助理兽医师、兽医师;1998年至今在上海市奉贤区动物疫病预防中心工作,任高级兽医师、推广研究员(其中,2001年至2005年就读于南京农业大学预防兽医专业,获硕士学位)。卫秀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5年8月31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名,监事林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楼觉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孙国宝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孙宝国先生简历
孙国宝,196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兽医师。
孙国宝先生曾任乾元浩南京生物药厂副厂长,主管生产、采购工作。2008年10月至今在公司工作,担任生产总监,分管生产、采购、设备工程及项目建设。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7日
至2015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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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5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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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0890800)。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15日(09:30-15: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403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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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补选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应补选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名;应补选监事1名,监事候选人1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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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1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2.00“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有1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100票为限,对议案1.00、议案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1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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