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石油济柴 公告编号:2015-023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石油济柴股票代码0006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明怀余良刚、王云岗
电话0531-874223260531-87423353、87422751
传真0531-874231770531-87423177
电子信箱liuminghuai@cnpc.com.cnylgjc@cnpc.com.cn wangyungang@cnpc.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09,822,144.62481,343,753.202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33,834.46-28,213,733.2612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64,493.33-39,418,935.069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6,485,431.18-161,314,651.2446.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101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101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4.05%5.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245,310,144.922,204,834,509.83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05,790,838.11598,995,488.121.13%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887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普通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国有法人60.00%172,523,520   
罗正日境内自然人0.53%1,529,437   
顾力权境内自然人0.51%1,457,800   
孙国庆境内自然人0.47%1,352,500   
中欧盛世资产-广发银行-中欧盛世-优利21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39%1,131,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5%999,920   
张 华境内自然人0.29%840,9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1%605,303   
邓明境内自然人0.19%551,098   
刘茜境内自然人0.19%550,07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石油济柴动力总厂,是本公司唯一发起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交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分别为:罗正日,1,498,537股,张华,840,912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及石油价格连续下跌的影响,产品需求不旺,千方百计抓订单、促销售是当前公司的重要工作。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6.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24万元。报告期主要通过加强自身管理等多种因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加,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半年度盈利。

下半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扩展市场,增加订单,提高产品收入和盈利能力,扭转当前经营极其被动的局面。通过进一步加强营销管理,加速现有产品优化力度,盘活呆滞、低效资产,优化内部考核模式等多种方式增加效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吴根柱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0617 证券简称: 石油济柴 公告编号:2015-024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公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披露“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时没有统计投资者信用账户数量,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如下: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国有法人60.00%172,523,5200 172,523,520  
顾力权境内自然人0.51%1,457,800838,800 1,457,800  
孙国庆境内自然人0.47%1,352,500-1,834,020 1,352,500  
中欧盛世资产-广发银行-中欧盛世-优利21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39%1,131,0081,131,008 1,131,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5%999,920999,920 999,9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1%605,303605,303 605,303  
邓明境内自然人0.19%551,098551,098 551,098  
刘茜境内自然人0.19%550,077550,077 550,077  
常琦境内自然人0.18%510,102510,102 510,102  
刘杰境内自然人0.17%500,000500,000 5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石油济柴动力总厂,是本公司唯一发起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交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172,523,520人民币普通股172,523,520
顾力权1,457,800人民币普通股1,457,800
孙国庆1,352,500人民币普通股1,352,500
中欧盛世资产-广发银行-中欧盛世-优利21号资产管理计划1,131,008人民币普通股1,131,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99,920人民币普通股999,9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5,303人民币普通股605,303
邓明551,098人民币普通股551,098
刘茜550,077人民币普通股550,077
常琦510,102人民币普通股510,102
刘杰5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是本公司唯一发起人单位。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无.

更正后披露内容如下: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国有法人60.00%172,523,5200 172,523,520  
罗正日境内自然人0.53%1,529,4371,529,437 1,529,437  
顾力权境内自然人0.51%1,457,800838,800 1,457,800  
孙国庆境内自然人0.47%1,352,500-1,834,020 1,352,500  
中欧盛世资产-广发银行-中欧盛世-优利21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39%1,131,0081,131,008 1,131,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5%999,920999,920 999,920  
张 华境内自然人0.29%840,912840,912 840,9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1%605,303605,303 605,303  
邓明境内自然人0.19%551,098551,098 551,098  
刘茜境内自然人0.19%550,077550,077 550,077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石油济柴动力总厂,是本公司唯一发起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交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172,523,520人民币普通股172,523,520
罗正日1,529,437人民币普通股1,529,437
顾力权1,457,800人民币普通股1,457,800
孙国庆1,352,500人民币普通股1,352,500
中欧盛世资产-广发银行-中欧盛世-优利21号资产管理计划1,131,008人民币普通股1,131,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99,920人民币普通股999,920
张 华840,912人民币普通股840,9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5,303人民币普通股605,303
邓明551,098人民币普通股551,098
刘茜550,077人民币普通股550,07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的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是本公司唯一发起人单位。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上述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分别为:罗正日,1,498,537股,张华,840,912股。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石油济柴 公告编号:2015—025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石油济柴,证券代码:000617,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7日、28日和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8月31日午间发布201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此外已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相关资料及更正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