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获知以下事项:
1、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截止目前林汝捷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6,610.4万股,质押比例为89.25%,预警线区间为10.88元-26.93元,平仓线区间为9.52元-17.23元,其中质押给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700万股已临近股票预警线。上述股权质押未进行配资及高杠杆融资。
2、公司正在筹划对业绩提升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与福州市国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购买公司移动冷库及相关制冷设备产品的重大合同,涉及金额约2亿元人民币,相关合同条款正在协商中。
鉴于上述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人股份,证券代码:002639)将于2015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情况。
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