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中陈平先生及任思龙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5 年 5 月 19 日陈平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0,000 股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5-040《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5 年 8 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390,000 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4 年 8 月 5 日任思龙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7,000 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4-045《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2015 年4 月 30 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任思龙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1,007,000 股调整为 1,309,1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5 年 8 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1,309,100 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平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7,397,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累计质押股份 5,0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思龙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1,095,90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9.6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1,30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累计质押股份 5,2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