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华林证券授权周宇先生接替陈新军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辉波先生和周宇先生,持续督导期限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保荐代表人周宇先生简历:
周宇先生,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合肥城建(002208)、同方股份(600100)、中鼎股份(000887)、盾安环境(002011)、时代出版(600551)、壹桥苗业(002447)、长信科技(300088)、德力股份(002571)、桑乐金(300247)、广信股份(603599)、铜陵有色(000630)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