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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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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6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宇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康先生、财务总监熊军先生的通知,上述人员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制定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增持行为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将依据上述增持计划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15-055)。

 2、增持人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的规定。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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