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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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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 5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精神,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司高管”)于2015年7月13日承诺,计划在未来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每位公司高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少于2000股(详见公司临2015-39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总经理雷俊、副总经理王绍勤、财务负责人王笑明、 董事会秘书刘云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高管本次增持目的,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月 28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5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函证,截止目前,巨化集团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上报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巨化集团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公司已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详见201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近期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有关人员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2、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并经其确认:截止目前,巨化集团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上报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巨化集团公司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其他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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