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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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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4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A股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和8月27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根据公司2015年8月17日收到的《绵阳市国资委转发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函复意见的通知》(绵国资产【2015】30号)精神及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共同论证。因论证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8日起停牌。

 201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收购相关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拟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智能交易平台和模式建设项目”、“智能研发管理平台及体系建设项目”,同时,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按照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参与进场竞价收购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4日起复牌。

 以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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