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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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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5—048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进展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吴忠馨先生和刘永辉先生的通知,截止2015年8月26日其通过“华商助力企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共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407,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成交均价为11.812元/股,增持金额共计111,123,192.63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目的及方式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本公司股票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吴忠馨先生和刘永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对本公司股票进行增持,计划增持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8,2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刘德群先生、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吴忠馨先生及刘永辉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3.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4.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7,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40%。本次增持后,刘德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336,631,4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34%。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女士、赵长松先生和其他增持人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吴忠馨先生及刘永辉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遵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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