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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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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后出售资产交割期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公司向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下属丹阳铝业分公司、丹阳印务分公司、上海印务分公司、丹阳滤嘴材料分公司、丹阳新型包装材料分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51%股权、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45%股权、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49%股权。(详见2015年5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本次出售资产中业务衔接涉及滤嘴材料、印刷等相关经营资质的变更等,需要延长时间。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资产出售的交割期限延至2015年12月31日,原《资产出售协议》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发生改变。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赋予董事会的权利,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转授权董事、总裁翁少斌先生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的内容,修改、签署与本次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为此,本次延后出售资产交割期限已经公司董事、总裁翁少斌先生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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