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经本行董事会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北京银行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行董事会自查,前期披露的各项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对公司股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目前,本行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行董事会确认,本行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行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各项公司信息请以上述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