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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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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59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黄金价格低位运行,传统消费渠道持续疲软,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面对不利形势,公司力求稳健经营,加强渠道梳理和规范,推进多种渠道开发;实施多品牌推广策略,推进品牌、产品与消费群体的市场细分;积极探索互联网与产业的融合机会,寻求新的投资机会;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新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27,264.61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24.81%;实现净利润 6,646.13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55.58%;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85,734.19万元,同比减少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5,843.38万元,同比增加0.4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如下:

 (1)加强渠道梳理,规范运营管理。针对传统消费渠道持续疲软,公司通过优化渠道,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同时持续加强门店管理,以信息系统为工具,以产品管理为核心,以服务、营销为抓手,提升门店的竞争力。

 (2)新渠道拓展。上半年,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了贵金属委托代销协议,标志公司拓展银行渠道上取得突破,后续产品研发与申报持续跟进。

 (3)多品牌策略启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于2015年上半年推出定位于年轻、创新的时尚珠宝品牌TROII,市场推广工作正积极推进。

 (4)新品研发与推广。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了新品推广,推出了“喆娃娃”之“天使花园”、“梦境”、“守护”等一系列新品,丰富了产品层次,逐步优化消费群体,并通过新品开发与推广助力品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4日起开始停牌筹划重大事项,以期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5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明牌珠宝,股票代码:002574)已于2015年6月4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4日先后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于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先后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现公司正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在上述事项确定后及时发布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5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兔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5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6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元,共计募集资金19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原预计于2014年4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施工工期延误,绍兴研发设计中心实施进度较计划缓慢,报告期正处于建设中,该项目的后续投入包括研发设计中心的装修、设备的购置以及研发人员的工资。深圳设计工作室计划用购置办公楼方式设立,但由于深圳房价近年来处于历史高位,并且深圳珠宝产业区及周边可售房源稀少,导致深圳设计工作室未能如期实施。鉴于上述原因,导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际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适时投入或调整该项目的后续投资。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建设目的不在于项目本身的盈利性,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虽不能带来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但将给本公司带来间接经济效益。公司通过研发设计中心的建设,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设计人才,有效增加公司新产品款式数量、提升品牌形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财富的增加,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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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计算该投资进度比例之分母即累计投入金额中含超募资金投入额3,985.75万元。

 [注2]:“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所列数据系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本期所实现的“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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