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12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董事鲍丽洁女士因事请假,委托董事李万乐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力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程玉民先生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竞买廊坊市香河县2015-81号地块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廊坊市香河县2015-8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廊坊香河县2015-81号地块位于大香线东侧、蒋北路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40,425.18平方米(折合60.63777亩)。容积率>1.3且≤2.5,绿化率≥30%。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参与竞买廊坊市香河县2015-82号地块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廊坊市香河县2015-8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廊坊香河县2015-82号地块位于大香线东侧、蒋北路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55,327.89平方米(折合82.9918亩)。容积率>1.3且≤2.5,绿化率≥30%。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参与竞买廊坊市香河县2015-83号地块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廊坊市香河县2015-8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廊坊香河县2015-83号地块位于大香线东侧、蒋北路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44,887.03平方米(折合67.3305亩)。容积率>1.3且≤2.5,绿化率≥30%。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的规定,公司已就参与竞买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竞买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12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廊坊市香河县2015-81、2015-82、2015-8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董事鲍丽洁女士因事请假,委托董事李万乐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力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程玉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廊坊市香河县2015-81号地块的议案》、《关于参与竞买廊坊市香河县2015-82号地块的议案》、《关于参与竞买廊坊市香河县2015-83号地块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2015年8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了廊坊市香河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分别以1.02亿元、1.397亿元、1.133亿元(合计3.55亿元,其中包括耕地开垦费)竞得廊坊市香河县2015-81、2015-82、2015-8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廊坊香河县2015-81号地块位于大香线东侧、蒋北路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40,425.18平方米(折合60.63777亩)。容积率>1.3且≤2.5,绿化率≥30%。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
廊坊香河县2015-82号地块位于大香线东侧、蒋北路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55,327.89平方米(折合82.9918亩)。容积率>1.3且≤2.5,绿化率≥30%。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
廊坊香河县2015-83号地块位于大香线东侧、蒋北路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44,887.03平方米(折合67.3305亩)。容积率>1.3且≤2.5,绿化率≥30%。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
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廊坊市香河县国土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
1、廊坊市香河县2015-81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2、廊坊市香河县2015-82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3、廊坊市香河县2015-83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