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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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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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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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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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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随着《新环保法》、《水十条》等利好政策陆续出台,环境产业受到产业资本和相关产业的关注,给环保企业的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经营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借政策东风积极开拓市场,谋求长远发展;积极推进水务环保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运营服务综合能力;探索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经营继续保持稳步健康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774.35万元,同比增长1.76%;实现利润总额27,429.93万元,同比增长26.2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862.30万元,同比增长60.97%。

 1、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务固废等环保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保证新项目投入运营的同时,保障存量项目安全生产运行,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9,162.33万元,同比增加17,611.3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2,562.57万元,同比增加5,520.45 万元,主要为所属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2、公司其他业务的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其他业务有快速路业务、酒店业务、土地开发业务等。报告期内,京通快速路通过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减弱了开通公交专用道、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等政策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116.75万元,同比增加1,175.1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9,386.28万元,同比增加1,283.94 万元。新大都饭店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29.26万元,当期亏损813.15 万元。土地开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62.42万元,本期亏损1,487.82万元。

 3.1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之子公司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安排,对已投资项目确保优质高效运营;大力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在村镇污水处理市场方面,完成了浙江余姚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PPP的示范工程,落实了公司产业链的价值延伸;公司完成了资本市场再融资和国内外低成本的债务融资工作,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公司重视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全面提升了管理水平。公司将继续以水务及其他环保业务为主体,进一步提升投资规模和质量;通过结合人才、资金、投资与运营优势,培育核心竞争能力,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内领先的环境综合服务商。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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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的说明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拼搏与发展,已成为目前国内水务环保行业规模领先、运营管理能力先进、产业链拓展最为完善的公司之一。作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的大型上市企业,公司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同时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具备了相当程度的品牌影响力。自2003 年开始的水务行业“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媒体评选活动以来,公司每年均位列十大影响力企业前茅。

 2015年上半年,公司凭借清晰的发展战略,深入拓展环境产业,全力打造全产业链运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价值。公司致力于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内领先的环境综合服务商”,并以此为未来战略发展目标而努力开拓。

 1、公司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15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持续通过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开拓水务市场,目前公司的水务投资、工程项目分布于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共计54个城市,已基本形成了全国性布局,公司在湖南省、山东省等地实现了一定的地域优势,形成了规模效应,并在京津冀地区、东北地区实现了进一步拓展,目前公司合计拥有约1650万吨/日的水处理能力,服务人口超过3500万人,位居国内水务行业前列。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固废处理业务,通过投资、收购等方式扩大在固废处理行业的影响力,并已具有相当规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新西兰最大固废处理公司,7月收购了新加坡具有市场领先地位的固废公司,由此正式进入境外固废市场。

 2、具有优秀的产业价值链延伸能力: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保持原有资本和投资优势的同时,着力延伸产业价值链,逐步完善公司的全产业链格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浙江余姚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PPP的示范工程,该项目是国内首个以全市打包、统一标准、整体优化设计、分部实施,以达到城乡水环境全面综合治理的PPP项目;7月,公司收购了沧州渤海新区海水淡化项目,正式进入到海水淡化领域。目前,公司已经成功涉足水务、固废及电器拆解领域,市场范围辐射城市、乡镇及农村,形成了集设计、工程、设备、投资和运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架构,成为涵盖环境全产业链的领先的集团化公司。

 3、市场化创新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公司坚持不懈地推进企业管理的创新与变革,面对激烈的市场挑战和国际化的竞争,公司已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惯例接轨、具有自身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公司自2012 年开始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建设工作,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多方位、多层次、多体系地实现了企业管理水平的升级。

 4、突出的产业整合能力:公司拥有全面的技术储备、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储备和专家库,已实现了强有力的产业整合能力,能够有效整合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各种资源,能够按照不同需求为其提供技术、管理、人力、资金、市场开拓、企业文化等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外优秀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并加强了境外资产的整合力度,未来将从各方面不断获取、更新行业先进技术,分享国际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管理实践经验。

 5、雄厚的技术优势:公司多年来承担国家专项课题,并与各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合作,经过十余年的拼搏和努力,形成了自身强大的技术优势。通过多年的水务投资与运营管理实践,公司独创了符合国情并行之有效的首创水务科学预测模型和分析手段,同时,通过组织科研小组和对外技术合作,开展水务技术的实用性与前瞻性研究,在一些技术领域达到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实现了长远的技术储备。报告期内收购的新西兰固废处理公司拥有固废无害化处理、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可为公司未来在无害化处理、能源再利用等方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报告期内,“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研发及示范应用”课题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召开课题启动会,公司承担的“十二五”国家水专项 “江苏省域城乡统筹供水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 课题子任务“江苏省城乡统筹区域供水绩效”研究已于2015年6月正式启动。

 3.4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

 被投资公司的情况:

 ■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公司于2015年1月完成了资本市场非公开发行工作,本次发行价格为9.77元/股,发行数量为210,307,062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2015年3月4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2,410,307,062元人民币。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方式投资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规模4万吨/日,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自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19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武汉伊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26万元收购武汉伊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伊高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完成武汉伊高水务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后,向其缴纳认缴出资2,750万元;武汉伊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拥有黄冈市黄梅污水处理厂:规模6万吨/日,一期规模3万吨/日,特许经营期截至2039年7月30日,及黄石市阳新污水处理厂:规模5万吨/日,一期规模3万吨/日,特许经营期截至2035年8月31日; 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收购的评估报告已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完成报备手续,武汉伊高水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地表净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的方式投资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地表净水厂工程一期项目,一期项目规模5万吨/日,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公司与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当地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冀州中诚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420万元,持有其90%股权,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80万元,持有其10%股权。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浙江省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PPP的方式投资浙江省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包括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和终端处理设施、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两部分,项目涉及余姚市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计规模约8.6万吨/日(不包括已建和在建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公司与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余姚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8,000万元,持有其90%股权,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有其10%股权;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余姚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章盖营污水处理厂、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的方式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章盖营污水处理厂、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包括改造原有二级生物处理系统、扩建11万吨/日及相应深度处理系统,特许经营期限为23年(自本项目中最后进入正式商业运营的分项目之正式商业运营日起计);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公司向其增资19,200万元人民币,仍持有其80%股权,增资完成后,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80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的方式投资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作项目,项目总规模9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3万吨/日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特许经营期30年(自项目正式商业运营之日起计);公司与深圳市铭豪环保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陆丰市甲子铭豪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由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公司的前期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工作;陆丰市甲子铭豪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200万元,持有其80%股权;深圳市铭豪环保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持有其20%;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陆丰市甲子铭豪水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北京市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的方式投资北京市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项目,项目规模为一期4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规模4万吨/日, 特许经营期28年(含建设期);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龙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公司向其增资4,43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仍持有其58.3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向其增资3,170万元,增资完成后仍持有其41.70%股权。

 (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包括扩建二期规模2万吨/日,并对现有一期规模4万吨/日的工艺进行改造, 特许经营期30年(自扩建项目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起,特许经营期整体重新计算);公司单方向控股子公司微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由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增资完成后,微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由原60%上升至79.35%。

 一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以“控制”为合并范围,包括子公司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详见 “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刘晓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9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水务环保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水务环保项目,项目总规模5.174万吨/日,总投资不超过22,059.52万元;

 2、同意公司与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8,823.7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7,058.96万元,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经审计评估后等值1,764.74万元的水务资产出资,分两期出资,公司与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为80%:20%;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5-09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1,7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5-09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5-09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临2015-10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9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经通讯表决后,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临2015-100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9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水务环保类(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投资为不超过22,059.52万元;公司与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江水务”)设立合资公司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屏山首创”)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工作,注册资本8,823.7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7,058.96万元,宜江水务以经审计评估后等值1,764.74万元的水务资产出资,分两期出资,公司与宜江水务股权比例为80%:20%。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不低于8%。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水费支付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15年8月,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出《屏山县水务环保类(PPP)项目预中标公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屏山县水务环保类(PPP)项目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及成交投资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水务环保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水务环保类(PPP)项目,本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2,059.52万元,总规模5.174万吨/日;公司与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屏山首创(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工作,注册资本8,823.7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7,058.96万元,宜江水务以经审计评估后等值1,764.74万元的水务资产出资,分两期出资,公司与宜江水务股权比例为80%:20%。每期增资后,合资公司将分别收购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新县城供水厂及县城供水管网剩余资产。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水务环保类(PPP)项目。屏山县按照整体打包,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合作项目打包作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招标,根据项目成熟度分为两批进行合作,本次投资为其中第一批项目,总规模5.174万吨/日,包括供水项目2.22万吨/日和污水处理项目2.954万吨/日。

 (一)项目建设规模

 1、供水项目为屏山县新县城供水厂,设计规模为2.22万吨/日,采取TOT(移交-运营-移交,下同)模式。

 2、污水项目处理规模合计为2.954万吨/日,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总投资与收益

 本次投资项目预估总投资为22,059.52万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不低于8%。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屏山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川,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

 2、屏山县水务局:系依法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罗林富,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139号。

 3、宜江水务:成立于2014年12月,股权结构为屏山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永洪;注册地址:屏山县屏山镇金凤路;经营范围:县域内水资源和淡水项目的统一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库区旅游;水产养殖。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屏山县水务局(甲方)与公司(乙方)签订《投资合作合同》。

 合作方式:甲方依法获得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宜江水务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以屏山县新县城供排水部分资产作价出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双方在屏山县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合资比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8,823.7万元,甲乙双方持股分别为甲方20%,乙方80%。

 合作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两批项目,本次投资为第一批项目。

 交易步骤:第一批项目分两步进行合作,根据审计评估结果,首期双方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宜江水务后,以宜江水务的名义收购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剩余资产;第一期资产收购工作完成后双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由宜江水务收购新县城供水项目剩余资产。

 (二)由宜江水务(甲方)与屏山首创(乙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由屏山县人民政府(甲方)与公司、宜江水务(乙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屏山首创注册成立后将承继《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

 资产转让范围:屏山县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屏山县新县城供水厂厂区及供水管网资产。

 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拥有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特许经营范围:屏山县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与屏山县龙华镇等10个非移民集镇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已建成并投入正式商业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期自项目正式移交完成之日起算;尚未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期自该项目建设完工并投入正式商业运营之日起算。

 合同生效: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作为县城、乡镇水务一体化的PPP项目,有利于公司继续拓展西南水务市场,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推广使用公司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系列设备。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费支付风险:存在一定的水费支付风险。

 应对措施:在协议中将水费的支付纳入县财政预算,以保证水费的足额支付。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9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7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首创”)提供委托贷款1,7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委托贷款将用于东营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直接持有东营首创5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东方水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中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营首创50%股权,注册资本:8,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221号;法定代表人:金卫;经营范围: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净水厂、中水厂、城区集污主干管和污水处理厂,进行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净水、中水和污水处理服务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营首创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23,017.59万元、净资产9,293.36万元,2014年1-12月营业收入1,938.28万元,净利润405.99万元;截至2015年7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3,296.69万元、净资产9,572.92万元,2015年1-7月份营业收入1,215.79万元、净利润279.56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营首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东营首创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19,016.04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9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猗首创”)提供委托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委托贷款将用于临猗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临猗首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69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临猗县城五一南路1069号;法定代表人:张恒杰;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销售;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服务;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运营、技术咨询以及其他水处理相关的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20,545.05万元、净资产6,786.51万元,2014年1-12月营业收入1,938.99万元,净利润24.89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5,354.17万元、净资产6,895.90万元,2015年1-6月份营业收入916.17万元、净利润-115.37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临猗首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临猗首创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19,016.04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0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

 报告期内,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314,696,207.06元,取得利息收入等4,840,629.42,资金余额为744,844,418.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开立了三家募集资金监管帐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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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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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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