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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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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请参见“发布半年报及其摘要”。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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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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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概要

 (本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3.1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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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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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年化比率。

 (1)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的平均数。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风险加权资产的平均数。

 (6)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7)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0)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3.3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4.业务回顾

 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快经营转型,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风险防范,总体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本行坚持多渠道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进一步增强了复杂环境下的稳定盈利能力。从多维度看,上半年本行的盈利水平比较稳定,拨备前利润实现2,366亿元,同比增长8.4%,在比去年同期多计提75%即180亿元的拨备基础上,净利润实现1,494亿元,同比增长0.7%。从盈利结构上看,传统业务盈利平稳增长,我们注重加强金融改革持续深化背景下资产负债等传统业务的精细化管理,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压降高成本负债占比、统筹加强境内外资金营运等措施,实现利息净收入2,521亿元,同比增加145亿元。尤其是大零售业务抗周期性强、盈利贡献稳定的特点更加凸显,实现营业贡献976亿元,贡献占比接近40%,同比提高2.55个百分点,成为集团利润的重要稳定器。中间业务收入合理增长,我们在严格规范管理、持续减费让利的基础上加快业务和服务创新,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53亿元,同比增长7.5%。市场永远是多元的,经济周期变化中总会有一些新的市场机会,我们敏锐把握这些市场机会,培育和推动一大批新兴业务破茧而出、快速成长,大资管业务营业贡献达到267亿元,贡献占比同比提高3.97个百分点,成为集团利润新的增长极。国际化综合化经营效益日益显现,境外机构和综合化子公司实现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增长20.0%,对集团的盈利贡献逐步提升。我们深知,质量成本是最大的成本,风险损耗是最大的损耗。在努力增收的同时,着力强化成本管控,把信贷成本控制作为突出的重点,努力减少信贷成本对利润的消耗。同时,强化内部费用成本控制,不断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益,集团成本收入比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至22.33%,保持国际同业的较优水平。

 本行科学统筹信贷增量与存量、信贷与非信贷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和自身经营发展能力。上半年,集团新增本外币贷款6,158亿元,增幅5.6%,累放贷款4.65万亿元。通过着力构建“四个统筹”机制,即统筹信贷增量优化与存量调整机制、统筹境内与境外信贷资源配置机制、统筹信贷与非信贷融资业务机制、统筹融资业务与多元化金融服务机制,促进了资金利用效率和金融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也促进了信贷结构、融资结构的调整优化。到6月末,本行累计发放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融资3,244亿元,代表产业调整优化方向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新增贷款1,725.8亿元,占公司贷款增量的60.9%;考虑结构调整及核销因素,小微企业贷款新增1,056亿元,增幅为6.13%,高于全部各项贷款平均增幅,贷款客户同比增加2.16万户,申贷获得率提高至91%;个人消费和住房按揭贷款新增1,839亿元,同比多增169亿元,个人贷款余额达到3.3万亿元。累计支持“走出去”项目142个,承贷金额313亿美元。此外,积极通过非信贷融资方式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累计办理债券承销、金融租赁、委托贷款等非信贷融资5,215亿元;主承销各类债务融资工具3,843亿元,居同业首位;银团贷款稳居亚太地区银团业务牵头行、簿记行榜首。

 本行积极创新和改进风险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了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面对新常态下不良贷款反弹的形势,本行将信用风险防控作为风险管理的重点,深入推进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和信贷基础管理“两大工程”,打好资产质量攻坚战,以非常之举来加强风险管制,多措并举遏制不良贷款反弹势头,确保资产质量基本稳定。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深入筛查潜在风险贷款,注重发挥信贷监督中心的“雷达”作用,运用大数据预警模型化解和整改风险融资4,600多亿元,收回融资2,300亿元;特别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和造船等5个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强化基层信贷经营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信贷经营能力建设得到增强。上半年本行不良贷款率虽较上年末上升,但仍处于国内国际可比同业的较好水平。面对外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风险向银行体系扩散传导趋势,本行认真落实从严治行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防弊堵漏,尤其是持续深化与外部防范欺诈风险信息系统的对接应用,不断筑牢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风险防火墙。坚持制度先行、透明运作、风险隔离的原则,加强跨市场业务风险防控,明确综合化子公司和代理销售、代理投资等资本市场相关业务线发展定位,合理把控发展速度和增长限额,确保风险可见可控,相关业务经受住市场剧烈波动的考验。

 本行抢抓新机遇加快推动经营转型,进一步形成了多源动力、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本行主动适应居民金融资产配置多元化、投融资工具不断丰富的新趋势,适时调整负债业务发展策略,发挥本行在资金结算、托管等方面的优势,上半年集团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款合计增加1.7万亿元,同比多增5,641亿元,增长创近三年最好水平。把握中国资本市场活跃的契机,大力推动相关金融业务的发展,积极培育增长新引擎,个人客户金融资产总额突破11万亿元,银行卡发卡量达到7.06亿张,较上年末新增4,388万张,消费额超过4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信用卡发卡量1.08亿张,消费额突破1.05万亿元,保持发卡量、消费额亚太区域银行双第一;私人银行管理资产达9,100亿元,增长23.7%;托管资产总净值超过6.5万亿元,增长12.1%,保持中国第一大托管银行地位;理财产品余额2.1万亿元,增长7.9%,巩固国内最大资产管理银行地位;兼并收购、股权融资等投资银行业务在连续多年高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高增速,收入同比增长36%和24%。本行积极响应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同业率先发布e-ICBC互联网金融战略,以融e购电商平台、融e联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直销银行三大平台和支付、融资、投资交易三大产品线为主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实现爆发式增长。“融e购”总交易额累计达2,044亿元;“融e联”用户突破130万户;直销银行自年初上线以来交易额突破230亿元。同时,“工银e支付”客户突破6,000万户,交易额突破800亿元,是上年同期的5.4倍;网贷通、个人自助质押贷款等线上融资产品余额合计突破4,000亿元。账户原油、账户贵金属、账户基本金属和账户农产品等线上投资交易业务快速发展,账户原油交易量达到604亿元。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工商银行转型发展的新亮点新品牌。本行稳步推进国际化综合化发展,全球服务网络更趋完善。利雅得分行正式开业,仰光分行获颁牌照,收购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60%股权完成交割并正式更名为工银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收购土耳其Tekstilbank 75.5%股权项目顺利交割,重点市场渗透率和本土化经营程度进一步提升。截至6月末,已在全球4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399家机构,并通过参股标准银行集团间接覆盖非洲20个国家,与147个国家和地区的1,604家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境外机构总资产2,690亿美元,增长14%。工银瑞信管理资产规模达7,540亿元,比上年增长28%;工银租赁资产规模达到2,680亿元,稳居国内同业第一;工银安盛实现保费收入15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3.5%,综合化子公司对集团盈利贡献和战略协同作用不断增强。

 5.讨论与分析

 5.1利润表项目分析

 2015年上半年,本行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持续推进经营转型和服务提升,实施严格的成本管理与风险防控,保持经营稳健和可持续发展。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94.26亿元,同比增长0.7%,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39%,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86%。营业收入3,562.42亿元,增长8.5%,其中利息净收入2,520.87亿元,增长6.1%;非利息收入1,041.55亿元,增长14.7%。营业支出1,628.93亿元,增长20.7%,其中业务及管理费795.50亿元,增长1.1%,成本收入比下降至22.33%;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19.51亿元,增长73.6%。所得税费用452.52亿元,下降1.0%。

 利息净收入

 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本行加强资产负债主动管理,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优化投资组合结构,强化流动性管理和利率定价管理,积极扩展低成本负债业务,实现利息净收入稳定增长。2015年上半年,利息净收入2,520.87亿元,同比增加144.80亿元,增长6.1%,占营业收入的70.8%。利息收入4,372.95亿元,增加246.82亿元,增长6.0%;利息支出1,852.08亿元,增加102.02亿元,增长5.8%。受2014年1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四次降息以及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政策的影响,2015年上半年净利息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34%和2.53%,同比均下降9个基点。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平均付息率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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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计息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平均余额为期初和期末余额的平均数。

 (2)重组类债券包括华融债券和特别国债。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4)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买入返售款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含卖出回购款项。

 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3,118.62亿元,同比增加141.09亿元,增长4.7%,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9,852.25亿元所致。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25个基点,主要是受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11月、2015年3月、5月、6月四次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影响,新发放贷款及重定价后的存量贷款执行利率水平低于去年同期。

 按期限结构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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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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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利息收入826.64亿元,同比增加51.74亿元,增长6.7%。其中,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804.63亿元,增加55.51亿元,增长7.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行抓住债券市场有利时机适度增加债券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使得非重组类债券平均收益率上升8个基点所致。

 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22.01亿元,同比减少3.77亿元,下降14.6%,是由于2014年部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使得平均余额下降所致。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245.38亿元,同比增加8.43亿元,增长3.6%,主要是由于本行客户存款增长使得存款准备金日均规模同比增加所致。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182.31亿元,同比增加45.56亿元,增长33.3%,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同比增加4,311.89亿元所致。报告期内本行人民币资金相对宽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资金融出规模,提高资金运作收益。

 利息支出

 ◆存款利息支出

 存款利息支出1,519.71亿元,同比增加54.78亿元,增长3.7%,占全部利息支出的82.1%。存款利息支出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7,996.24亿元所致。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11月、2015年3月、5月、6月四次下调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并提高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本行积极完善存款利率差别定价机制,努力控制存款付息成本,平均付息率下降3个基点。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平均成本分析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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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254.28亿元,同比增加39.54亿元,增长18.4%,主要是平均余额增加8,140.30亿元所致。报告期内资本市场活跃,第三方存管业务增长带动低成本负债增加,平均付息率下降42个基点。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78.09亿元,同比增加7.70亿元,增长10.9%,主要是由于境外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及票据增加所致。

 非利息收入

 2015年上半年实现非利息收入1,041.55亿元,同比增加133.37亿元,增长14.7%。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71.20亿元,增长5.3%,其他非利息收益270.35亿元,增长5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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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为根本,持续推进产品、服务、渠道创新,推动金融服务技术进步成果惠及广大客户,上半年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71.20亿元,同比增加38.92亿元,增长5.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53.30亿元,增长7.5%,其中理财、私人银行、银行卡等业务取得较好增长;手续费及佣金支出82.10亿元,增长33.3%,主要是银行卡发卡收单等业务支出增加。

 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业务收入190.51亿元,同比增加89.43亿元,增长88.5%,主要是受益于上半年资本市场活跃,代理个人基金业务收入、私人银行及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收入取得显著增长。

 银行卡业务收入186.84亿元,同比增加18.23亿元,增长10.8%,主要是银行卡发卡量和消费额增长带动相关收入增加。

 对公理财业务收入92.35亿元,同比增加21.79亿元,增长30.9%,主要是类基金类对公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量大幅增长,带动销售手续费和投资管理收入增加。

 受外部经济环境、实行新版服务价目表降低或取消了部分业务收费等因素影响,投资银行、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资产托管等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其他非利息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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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非利息收益270.35亿元,同比增加94.45亿元,增长53.7%,主要是子公司工银安盛保险业务收入、工银租赁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增加42.53亿元,主要是由于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的已实现损益、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处置收益及交易类同业存单投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增加13.16亿元,主要是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同比减少18.66亿元,主要是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产品净收益下降所致。

 营业支出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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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坚持实施严格的成本管理,持续提升经营效率,业务及管理费795.50亿元,同比增加8.76亿元,增长1.1%,成本收入比降至22.33%。职工费用501.03亿元,增长1.3%,其中职工工资及奖金增长0.4%;业务费用196.64亿元,下降3.0%,其中代办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车船使用费等均显著下降。

 ?资产减值损失

 持续加强贷款风险防控,保持风险抵补能力。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419.51亿元,同比增加177.84亿元,增长73.6%。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197.25亿元,同比增加81.40亿元,增长70.3%,主要是子公司工银安盛保单业务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452.52亿元,同比略降,实际税率23.2%。

 5.2分部信息

 本行的主要经营分部有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资金业务。本行利用MOVA(基于价值会计的管理体系)作为评估本行经营分部绩效的管理工具。

 概要经营分部信息—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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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要地理区域信息—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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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15年上半年,本行根据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保持存贷款业务协调发展,加强流动性管理和利率定价管理,努力提高资产负债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优化信贷结构,贷款增长平稳均衡。紧密结合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走势,适度增加投资规模,灵活安排投资进度和重点。把握资金形势和价格变动趋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资金融出规模。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客户存款稳定增长,努力扩展低成本负债业务,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资产运用

 2015年6月末,总资产224,172.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73.42亿元,增长8.8%。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简称“各项贷款”)增加6,157.54亿元,增长5.6%;投资增加4,495.87亿元,增长10.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916.38亿元,增长2.6%。从结构上看,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总资产的50.7%,投资占比21.8%,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比16.1%。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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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

 2015年上半年,本行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金融监管要求,坚持信贷增量优化和存量结构调整相结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三个支撑带”中的国家重点规划项目及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关注区域优质客户信贷需求,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加大中资企业“走出去”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信贷需求。2015年6月末,各项贷款116,420.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157.54亿元,增长5.6%,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102,782.71亿元,增加5,610.47亿元,增长5.8%。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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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贷款比上年末增加3,310.85亿元,增长4.3%。从期限结构上看,短期公司类贷款增加975.98亿元,增长3.3%;中长期公司类贷款增加2,334.87亿元,增长5.0%。从品种结构上看,流动资金贷款增加1,694.85亿元,增长5.0%,主要是本行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对企业经营扩展中流动资金需求给予支持;项目贷款增加1,489.81亿元,增长4.0%,主要是继续支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

 票据贴现比上年末增加824.26亿元,增长23.5%,主要是根据全行信贷投放进度,为满足资产负债组合管理需要适度加大票据贴现投放力度。

 个人贷款比上年末增加2,022.43亿元,增长6.6%,主要是个人住房贷款增加1,881.54亿元,增长9.1%。个人消费贷款减少42.97亿元,下降1.4%,主要是本行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理,主动调整贷款产品结构所致;个人经营性贷款减少90.04亿元,下降2.8%,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影响,部分小微企业主融资意愿降低所致;信用卡透支增加273.90亿元,增长7.5%,主要是本行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稳定增长以及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所致。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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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质量基本稳定。2015年6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正常贷款110,582.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61.62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4.99%。关注贷款4,203.78亿元,增加1,005.94亿元,占比3.61%。不良贷款余额1,634.95亿元,增加389.98亿元,不良贷款率1.40%。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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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1,250.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27.60亿元,不良贷款率1.57%,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大导致贷款违约。个人不良贷款余额379.37亿元,增加57.88亿元,不良贷款率1.16%,主要是部分借款人经营性收益下降或工资性收入减少导致个人贷款不良额有所上升。

 按地域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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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不断优化区域信贷资源配置,促进各区域信贷投放均衡发展,贷款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加大中、西部地区建设融资支持力度,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新增贷款2,530.44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41.1%。境外及其他贷款增加569.87亿元,增长6.1%,主要是卢森堡分行、工银澳门、工银亚洲以及迪拜分行等境外机构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创新跨境贸易融资以及积极开拓本地业务,实现贷款较快增长。

 不良贷款余额增加较多的地区是西部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西部地区不良贷款增加主要是批发零售、煤炭等行业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出现贷款违约,以及其他个别企业不良贷款增加所致;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不良贷款增加主要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贷款违约增加所致。

 按行业划分的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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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半年,本行科学把握信贷投放方向和结构调整导向,积极支持列入“三个支撑带”的重点规划项目及优质能源项目建设,加大对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等各领域优质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制造业贷款增加770.85亿元,增长5.0%,主要是本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及民生消费类制造业发展;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增加583.23亿元,增长10.1%,主要是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总部管理等商务服务业贷款增长较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增加573.47亿元,增长4.3%,主要投向优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贷款增加540.14亿元,增长7.7%,主要是积极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信贷需求。

 不良贷款余额增加较多的行业是制造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不良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部分制造业企业资金紧张导致贷款违约。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影响,部分批发领域企业经营困难,贷款违约增加所致。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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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2,671.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5.57亿元;拨备覆盖率163.39%;贷款拨备率2.29%,其中境内口径贷款拨备率为2.43%。

 按担保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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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贷款53,393.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45.71亿元,增长7.5%。质押贷款14,903.42亿元,增加1,177.37亿元,增长8.6%。信用贷款32,112.70亿元,增加563.47亿元,增长1.8%。

 逾期贷款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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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当客户贷款及垫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被认定为逾期。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逾期贷款2,892.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86.96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1,548.41亿元,增加396.73亿元。

 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和垫款53.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60亿元,增长16.6%。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重组贷款和垫款15.62亿元,减少3.64亿元。

 展期贷款

 展期贷款余额491.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1.42亿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85.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3.64亿元。

 借款人集中度

 本行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本行总资本净额的4.5%,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总资本净额的14.7%。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总额2,686.02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3%。

 投资

 2015年上半年,本行紧密结合金融市场走势,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重点,优化投资组合结构,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增加投资规模,不断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水平。2015年6月末,投资48,828.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95.87亿元,增长10.1%。

 投 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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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重组类债券投资41,965.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0.24亿元,增长5.5%;重组类债券投资1,971.28亿元,与上年末相比无变化;其他债务工具2,603.22亿元,增加1,674.55亿元,增长180.3%,主要是报告期内本行加大对同业存单的投资力度所致。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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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发行主体结构上看,政府债券比上年末增加1,147.64亿元,增长11.2%,主要是报告期内本行增加地方政府债投资所致;中央银行债券增加226.44亿元,增长6.5%;政策性银行债券减少105.76亿元,下降0.6%;其他债券增加911.92亿元,增长9.9%,主要是本行持续加大优质信用债券的投资力度所致。

 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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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返售款项

 买入返售款项10,400.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716.06亿元,增长122.0%,主要是报告期内本行人民币资金相对宽松,为提高资金运作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资金融出规模。

 负债

 2015年6月末,总负债208,036.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10.09亿元,增长9.1%。

 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2015年上半年,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外部形势变化,加大存款营销力度,加强存款利率差别定价管理,积极发展大额存单业务,促进存款稳定增长。2015年6月末,客户存款余额162,877.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11.67亿元,增长4.7%。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增加4,749.10亿元,增长5.9%;个人存款增加3,199.67亿元,增长4.5%。从期限结构上看,定期存款增加4,009.36亿元,增长5.1%;活期存款增加3,939.41亿元,增长5.4%。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25,627.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35.36亿元,增长66.5%,主要是报告期内资本市场活跃,第三方存管业务有所增加。

 5.1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按照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

 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2015年6月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13%,一级资本充足率12.40%,资本充足率14.17%,均满足监管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比上年末均上升0.2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下降0.3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行未分配利润增加以及可转债转股有效补充了核心一级资本,同时风险加权资产增速得到有效控制,资本充足率保持稳健水平。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杠杆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2015年6月末根据中国银监会2015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2014年末根据中国银监会2011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计算。

 5.2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主要监管指标

 ■

 注:(1)本表所示监管指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进行计算,比较期数据不作追溯调整。

 (2)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5.3展望

 2015年下半年,全球经济有望保持缓慢复苏态势,但各经济板块运行和宏观政策继续分化,一些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进一步干扰全球经济复苏进程。中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和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新旧动力转换处在关键阶段。

 外部环境对本行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仍有利于经营发展。面临的机遇主要有:一是“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齐头并进,“中国制造2025”、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稳步推进,为本行境内外业务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加快形成和互联网金融监管环境逐步完善,为本行推动互联网金融跨越式发展、实现经营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的根本变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随着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及自贸区建设和投融资、财税、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改革的整体推进,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进一步释放,新经济增长点快速成长,为本行经营转型和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机遇。四是以市场化配置资源为导向的金融改革持续深入,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为本行优化资源配置、改善经营质态提供了新的契机。

 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随着经济增速换挡和结构深度调整阵痛的释放,一些企业、行业和区域的风险暴露不断传导至银行,加之表内外、境内外风险相互交织转化,持续考验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二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接近终极目标,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继续推进,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加速,金融竞争格局快速演化,对本行改进经营模式提出更为紧迫的要求。三是全球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对本行全球资产管理和国际化经营提出更高要求。

 2015年是本行新一轮十年纲要和三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转型发展和质量管理的关键之年。上半年,本行克服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经营总体保持平稳,一些积极因素和新的动力正在积聚。下半年,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变中突破,争取实现更好的经营成果。

 ?第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在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中实现自身健康发展。进一步统筹用好信贷增量与存量、信贷与非信贷资源,更加及时有效地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及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积极支持国家“三个支撑带”战略和国际产能合作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加大对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的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力度;成立专门的个人信用消费金融中心和网络融资中心,以标准化、小额、线上为主要特征,加快小微金融、个人消费等领域的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和自身经营质效。

 ?第二,坚守风险底线,确保资产质量基本稳定与风险可控。完善大数据风险监控体系和总分行联动核查机制,强化潜在信用风险的排查、缓释和安全加固;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的作用,创新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手段,加快处置进度,提高处置回收率,力争在可比同业中本行资产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加强对跨界、跨境、跨市场风险的全面、协同和有效防控,加快形成适应金融新生态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三,加快创新转型,打造经营发展的多源动力。把握新的市场机遇,加快零售、资管、投行等业务创新发展,培育更多新的盈利增长点、增长极。把握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机遇,加强集团资源的全球统筹配置,加快核心产品线的境外延伸,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和对集团的盈利贡献。把握“互联网+”行动机遇,突出本行互联网金融信誉、技术、品质等优势,持续完善“三大平台、三大产品线”特别是移动端功能,迅速做大规模和做强品牌。

 ?第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完善适应转型发展需要的新机制。适应全面利率市场化趋势,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及利率定价机制。探索建立“分级营销、差异化经营、分类授权、责任清晰、责权对称”的信贷运营新架构,同步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风险管控能力。健全与绩效考评相一致的财务资源配置机制,激发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营销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客户维护与服务水平。

 1.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6.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30,147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其中H股股东135,938户,A股股东694,209户。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15年6月30日的在册股东情况)

 单位:股

 ■

 注:(1)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证券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减持本行A股438,000,000股,约占本行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1229%。

 自2015年6月30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汇金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本行A股股份1,013,921,700股。受让后,汇金公司持有本行A股股份124,731,774,651股。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867,044,094股A股,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86,073,329,560股H股。

 6.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6.3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本行普通股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A股股东

 ■

 注:(1)截至2015年6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316,451,864股。

 (2)截至2015年6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717,852,951股。

 H股股东

 ■

 6.4可转债转股及赎回情况

 因本行A股股票自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工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3.27元/股)的130%(即人民币4.25元/股),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行董事会已批准行使工行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工行转债全部赎回。上述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15年2月12日。截至2015年2月12日,已有共计24,985,764,000元工行转债转为本行A股股票,未转股的14,236,000元工行转债已由本行全部赎回。赎回款发放日为2015年2月26日,工行转债摘牌日为2015年2月26日。具体赎回结果及兑付摘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15年2月16日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行转债”赎回结果及兑付摘牌的公告》。

 6.5优先股相关情况

 6.5.1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上市情况

 本行于2014年1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了美元、欧元及人民币三币种非累积、非参与、永续境外优先股,并于2014年12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具体情况请参见2014年年报)

 ■

 本次境外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美元优先股、欧元优先股和人民币优先股分别以美元、欧元和人民币缴足股款发行。本次境外优先股无到期期限。本次境外优先股的合资格获配售人不少于6名,其仅发售给专业投资者而不向零售投资者发售,并仅在场外市场非公开转让。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内优先股发行已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批准。2015年3月9日,本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工商银行境内发行优先股的批复》(银监复(2015)189号)。中国银监会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4.5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45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2015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2015年6月4日,本行收到《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23号),核准本行境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股优先股。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要求及本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事宜。

 6.5.2优先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户。

 本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15年6月30日的在册优先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

 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设置的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由于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5.3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6.5.4优先股赎回或转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赎回或转换。

 6.5.5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6.5.6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出台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等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次境外优先股的主要发行条款,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且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

 2.利润及股息分配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经2015年6月19日举行的201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5年7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554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人民币910.26亿元。本行不宣派2015年中期股息,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3.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5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本行半年度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3.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将工银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土耳其)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发布半年报及其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准则编制的2015年中期报告将于适当时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刊载并寄发予H股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建清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5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席16名,其中,柯清辉董事和洪永淼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姜建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另行发布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工银安盛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兰克福分行并入工银欧洲整合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战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集团用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姜建清董事长、易会满副董事长、张红力董事和王希全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按照原办法执行。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负责人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一。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姜建清董事长、易会满副董事长、张红力董事和王希全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执行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2014年度薪酬按照原办法执行。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执行董事及其他负责人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2014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二。

 本行支付的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2742.35万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洪永淼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

 洪永淼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洪永淼先生的任期将于2015年8月到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董事会决定提名洪永淼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董事,待股东大会批准其连任独立董事后,继续担任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原任职务。

 洪永淼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事宜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洪永淼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洪永淼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附件四。

 截至本公告日,洪永淼先生与本行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2016年国别风险集中度限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

 二、2014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三、洪永淼先生简历

 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按照原办法执行。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负责人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

 2. 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2014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2014年薪酬清算时不支付给个人,将于2015年至2017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

 4.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2014年12月,刘立宪先生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纪委书记。2015年6月,林晓轩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2)2015年7月,王林先生担任本行纪委书记。

 附件二

 2014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执行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2014年度薪酬按照原办法执行。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执行董事及其他负责人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

 2.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董事、监事税前薪酬为2014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执行董事2014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2014年薪酬清算时不支付给个人,将于2015年至2017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

 4.本行董事和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1)2014年11月,姚中利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4年12月,王小岚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刘立宪先生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2015年3月,李军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5年4月,黄钢城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6月,赵林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长。

 (2)2015年2月,郑福清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5年3月,费周林先生和程凤朝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5年4月,梁定邦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6月,张红力先生和王希全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钱文挥先生担任本行监事长。

 5.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6.股东代表监事2014年度税前薪酬合计按照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按照银监会规定,本行股东代表监事2014年度税前薪酬中,4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2014年薪酬清算时不支付给个人,将于2015年至2017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

 7.外部监事2014年度津贴(税前)按照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津贴标准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董娟女士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未从本行领取津贴。

 8.职工监事2014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20%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附件三

 洪永淼先生简历

 洪永淼,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

 洪永淼先生自2012年8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主持人,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计量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Econometrics)、《计量经济学理论》(Econometric Theory)等期刊编委。现为美国康奈尔大学经济学与国际研究讲席教授、首批“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兼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编委、北京大学《经济学〈季刊〉》学术委员会委员,厦门银行独立董事。获厦门大学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后获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经济学博士学位。

 附件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洪永淼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熟悉境内外经济金融政策和实务,在金融监管、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职业操守良好。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洪永淼,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熟悉境内外经济金融政策和实务,在金融监管、公司治理、立法司法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职业操守良好。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永淼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工银安盛增资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工银安盛)增资22.8亿元人民币,增资后本行持有其60%股权。

 ●本次增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考虑到本行综合化经营战略及保险监管相关要求,为推动工银安盛抓住寿险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同时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规定,经2015年8月27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拟向控股子公司工银安盛增资22.8亿人民币,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并发出监管机构报批申请等相关文件。

 工银安盛是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87.05亿元人民币,本行持有其60%的股权。工银安盛经营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前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截至2014年12月末,工银安盛总资产405亿元,净资产82.99亿元,年度实现净利润7,072万元。

 本行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本行预计将继续持有工银安盛60%股权。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旨在满足监管政策对工银安盛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提升工银安盛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本次增资符合本行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本行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6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钱文挥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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