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2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15 年 8 月22 日披露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2015-033),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370万元,上年同期8653万元,因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公司收益出现亏损;
5、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2015-037),因重大事项相关条件尚未完全成熟,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态度,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发布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