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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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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的通知,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于2015年8月25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33,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

 2、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增持方式:在公司股票复牌起(2015年8月4日)3个月内,将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购买、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

 4、增持资金来源: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增持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增持行为可以有效的将其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

 四、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增持前,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241,0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358,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4%;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作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共同持有公司股份60,599,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5%。本次增持后,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707,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4%;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824,9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7%;作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共同持有公司股份61,532,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1%。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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