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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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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6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26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8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07,866,3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203%。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0,457,6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637%。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为18人,代表股份358,324,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884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人,代表股份28,855,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58,270,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1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2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3 本次发行的数量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4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5 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6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7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8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9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2.10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53,2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53,200股,弃权票0股。

 2.11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夏曙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夏曙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58,270,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50,468,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58,270,8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801,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票0股,弃权票53,2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陈惠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齐联先生的辞职报告。齐联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齐联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齐联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截止披露日,齐联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齐联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齐联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完成董事的增补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7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完成增持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9位管理层已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8月2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856,634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持计划

 公司9位管理层基于对本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21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资金变动的上下限为10%,管理层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详见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二、增持完成情况

 自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8月26日期间,公司管理层增持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方式:以上增持的股份是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买入。

 3、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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