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麦少军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峰先生、监事刘湘胜先生、董事长助理戴浪涛女士的通知,上述四人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以个人自筹资金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麦少军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峰先生、监事刘湘胜先生、董事长助理戴浪涛女士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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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上述增持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六个月内不减持。
六、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董监高人员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