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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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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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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涉及净利润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长致辞

 2015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为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本公司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的经营思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转变观念,着力转型升级,着力改革创新,着力防范风险,取得了近年来同期最好成绩。销售队伍发展实现新突破,个险队伍人力规模再创行业新高;业务发展实现新突破,首年期交、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增速均创股改上市以来新高,总保费增速为六年来之最;经营效益实现新突破,新业务价值增速大幅超越同期,投资收益快速增长。公司发展进一步实现了速度和效益的统一、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的统一、稳健经营和防范风险的统一。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34.11亿元,同比增长3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89亿元,同比增长71.1%;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为人民币1.11元,同比增长71.1%;截至2015年6月30日前6个月的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186.37亿元,同比增长38.5%。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市场份额约为24.8%,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23,795.55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5.9%;内含价值为人民币5,168.22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13.6%。截至2015年6月30日,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9.21%。

 本公司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建设,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许恒平先生、徐海峰先生、刘家德先生、白杰克先生加入新一届董事会,缪平先生、詹忠先生、王翠菲女士加入新一届监事会。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将继续在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内控合规、业绩考核等方面发挥决策和监督作用。同时,本公司对离任董事苏恒轩先生、缪平先生、莫博世先生,离任监事夏智华女士、杨翠莲女士、李学军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通过推出的e宝账、柜面通、云助理、微信平台等一系列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服务衔接与整合,有力地支援了市场销售,提供了多渠道的客户服务,改善了客户体验。通过业务处理自动化、保单电子化、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的推动,降低了运营成本,提升了运营管理水平和效率。

 本公司积极推动政策性业务发展,依托专业和规模优势,继续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经办、新农保等政策性业务以及农村小额保险业务,为公安民警、航天员、航天科技人员和超过10万名大学生村官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并积极为大学生村官提供职业发展平台,在基层单位累计引进1,065名期满大学生村官。本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在“东方之星”号等应急理赔中公布了多项服务承诺,积极主动地履行保险责任和人道责任。本公司继续致力于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本报告期内通过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持续开展助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致孤儿童等公益项目,支持定点扶贫地区的教育和发展。

 下半年,伴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新“国十条”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寿险行业仍将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世界经济弱势复苏,我国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国内股票市场震荡加剧,可能对下半年投资收益带来影响。公司将坚持既定的经营思路,坚定不移地实施聚焦价值、聚焦队伍、聚焦期交、聚焦个险、聚焦城区的“五个聚焦”发展策略,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发展长期期交业务和短期险业务,巩固政策性业务优势,做好健康险税优产品试点和养老险税延政策跟进;坚持以队伍为先导,全面推进销售队伍扩量提质,做强销售管理平台;坚持紧盯市场,提升城区市场竞争能力,巩固县域市场竞争优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启动新一代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建设,强化客户经营和客户服务体验提升;坚持稳健投资,有效平衡资产短期波动与长期价值;坚持健康发展,遵循“偿二代”规则并建立适应其要求的风险治理架构,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上半年成绩的取得,既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为实现“十二五”顺利收官创造了有利条件。下半年,国寿全体员工将继续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创新发展、乘势而上,为客户提供更优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在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将登高望远、开拓进取、集思广益,以更加宽广的视野谋划中国人寿“十三五”发展之路,科学绘制中国人寿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3.2 201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综述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业务结构显著优化,经营效益明显改善,市场领先地位保持稳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赚保费为人民币2,293.60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18.4%,其中寿险业务已赚保费为人民币2,047.63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18.6%,健康险业务已赚保费为人民币181.28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19.4%,意外险业务已赚保费为人民币64.69亿元,较2014年同期增长9.1%;长险首年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41.8%,首年期交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50.6%,首年期交保费占长险首年保费比重由2014年同期的36.10%提升至38.32%;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49.5%,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由2014年同期的47.10%下降至46.76%;续期保费较2014年同期增长2.0%,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由2014年同期的53.70%下降至46.10%。截至2015年6月30日,有效保单数量较2014年底增长9.6%;保单持续率(14个月及26个月)分别达89.00%和84.00%;退保率为3.98%,较2014年同期上升0.64个百分点。

 本公司个险渠道业务在保持结构稳定基础上,实现较快增长,业务价值明显提升。本报告期内,个险渠道总保费同比增长14.3%,长险首年保费同比增长55.3%,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54.9%,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43.4%,五年期及以上和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分别为90.85%和52.89%,续期保费同比增长4.9%。持续推进扩量提质队伍建设策略,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营销员共计94.9万人,较2014年底增长27.7%。持续强化渠道专业化建设,产品策略和销售策划效果显著。

 团险渠道业务实现稳定增长。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同比增长11.6%,短期险保费同比增长8.1%,短期意外险保费同比增长6.5%。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新业务领域,成功承保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拓展高端医疗保险业务,有效推进小额保险、大学生村官保险、计划生育保险、老年意外险等业务发展;进一步深入开拓国际共保、中俄旅游保险等国际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销售人员共计3.2万人。

 银保渠道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新挑战,加快业务发展,深化渠道合作,强化销售队伍建设,在保持一定的业务规模基础上,不断深入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发展期交业务,尤其是发展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渠道转型发展成效显著。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同比增长24.6%,长险首年保费同比增长35.1%,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34.1%,五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84.9%。截至本报告期末,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代理网点6.0万个,销售人员共计9.4万人。

 2015年上半年,国内股票市场经历快速上涨后于6月末出现大幅下跌,市场波动加剧;债券市场震荡向上,收益率曲线陡峭化特征明显。本公司主动应对资本市场环境,持续推动投资品种和渠道多样化。投资组合方面,加大了权益类资产和其他金融产品的配置力度;投资管理方面,继续开展境内外市场化委托投资,推动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的多元化;地域方面,积极探索海外投资,稳步推进全球资产布局。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22,137.43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5.4%;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由2014年底的44.77%降至41.51%,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14年底的32.85%降至29.26%,权益类投资配置比例由2014年底的11.23%升至16.84%,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配置比例由2014年底的4.32%升至4.68%。本报告期内,息类收入稳定增长,净投资收益率为4.37%;价差收入大幅上升,资产减值损失显著下降,总投资收益率为9.06%,包含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为9.07%;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0.56%。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公司加大产品和销售模式创新力度,有效推动了主力产品的销售。加强渠道创新,开展柜面直销试点,全系统实现柜面销售新单保费超过人民币31.3亿元。强化服务和技术创新,以网站服务、手机app保单服务应用为核心的e宝账项目上线推广;深入推进国寿e家及云助理系统在销售队伍的推广应用,引入微信互动及微信支付等新兴科技手段,实现销售队伍在市场培育及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电子化、网络化支持,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及销售工作效率;短期险电子保单全面应用;智能理赔平台上线,理赔平均处理时效提速8.9%;积极拓展网站、微信、IVR自助语音等多种渠道,为客户提供新的通知服务;“95519”呼叫中心连续十二年获得“中国最佳呼叫中心”称号,三次获得ICMI(国际客户管理学院)评选的“全球最佳呼叫中心”称号;搭建全球援助服务平台,为公司7,000多万客户提供全球援助服务;丰富客户服务内容,连续举办“国寿小画家”、“牵手国寿 孝善为先”、“国寿大讲堂”等系列活动。

 本公司持续遵循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并坚持组织开展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遵循工作;同时,公司以美国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2013)为依据,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对标与更新,以适应新框架要求。本公司按照保监会偿二代过渡期试运行工作要求,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强化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以提升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本公司持续遵循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梳理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强化风险偏好体系的向下传导机制,开展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及操作风险管理量化分析工作,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防范能力。

 3.3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3.3.1 营业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已赚保费

 1、寿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寿险业务已赚保费同比增长18.6%,主要原因是首年保费增长。

 2、健康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健康险业务已赚保费同比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公司抢抓政策机遇,加大健康保险发展力度。

 3、意外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意外险业务已赚保费同比增长9.1%,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业务发展力度。

 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渠道主要包括大病保险业务、电销等。

 2、 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按照销售人员所属渠道统计口径进行列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本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同比增长1809.9%,主要原因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投资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及价差收入大幅增加。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本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同比增长366.6%,主要原因是基金和股票投资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及价差收入大幅增加。

 3、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内,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2.2%,主要原因是国债及次级债投资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4、银行存款类利息

 本报告期内,银行存款类利息同比下降0.6%,主要原因是协议存款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5、贷款利息

 本报告期内,贷款利息同比增长44.0%,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以及信托计划等投资品种配置规模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兑现部分投资收益,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波动。

 汇兑损益

 本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汇率小幅波动影响。

 其他业务收入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公司推进代理业务发展,代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

 3.3.2 营业支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退保金

 本报告期内,退保金同比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受资本市场和理财产品等多种因素影响,银保渠道部分产品退保增加。

 赔付支出

 1、寿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寿险业务满期及年金给付增加。

 2、健康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9.3%,主要原因是健康险业务规模增长。

 3、意外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意外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下降2.8%,主要原因是受风险事故实际发生情况波动影响。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报告期内,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同比增长27.8%,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

 保单红利支出

 本报告期内,保单红利支出同比增长221.0%,主要原因是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上升。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69.5%,主要原因是投资业务应税收入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38.0%,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长及业务结构优化,期交首年业务佣金支出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

 本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长8.9%,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队伍建设投入,以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其他业务成本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长23.5%,主要原因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94.2%,主要原因是符合减值条件的权益类投资资产减少。

 3.3.3 利润总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寿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业务发展及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

 2、健康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健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增长及赔付支出的增加。

 3、意外险业务

 本报告期内,意外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72.9%,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增长及受风险事故实际发生情况波动影响赔付支出下降。

 4、其他业务

 本报告期内,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6.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业绩增长及联营企业净利润增长。

 3.3.4 所得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95.04亿元,同比增长120.5%,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额和递延税款的综合影响。

 3.3.5 净利润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89亿元,同比增长71.1%,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及业务发展。

 3.4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3.4.1 主要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定期存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定期存款较2014年底下降6.2%,主要原因是协议存款配置规模减少。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较2014年底下降2.7%,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状况,适时减少了国债和次级债的配置规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4年底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增加了基金和股票配置规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2014年底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交易性基金和股票配置规模增加。

 货币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2014年底增长60.2%,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贷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贷款较2014年底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信托计划等投资品种配置规模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2014年底下降1.8%,主要原因是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14年底增长5.0%,主要原因是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权益的增长以及新增联营企业。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固定到期日投资项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2、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括保户质押贷款、信托计划、存出资本保证金等。

 3、 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股权投资计划及银行理财产品等。

 4、 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2 主要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14年底增长5.1%,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较2014年底增长11.3%,主要原因是部分投资合同规模增加。

 应付保单红利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保单红利较2014年底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上升。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2014年底下降3.6%,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长期借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2014年底维持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2015年上半年无新增借款。2014年6月,因海外投资业务需要,本公司之一间子公司申请了为期5年、固定利率的2.75亿英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6.50亿元。

 应付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2014年底维持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2015年上半年未发行次级定期债务。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14年底下降1.3%,主要原因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增加。

 3.4.3 股东权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09.47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9.4%,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及本报告期盈利的综合影响。

 3.5 现金流量分析

 3.5.1 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753.69亿元。此外,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6,476.79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的投资证券数量之大,可能足以影响其市值。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3.5.2 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贷款。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5.3 合并现金流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下降38.4%,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给付和退保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投资管理的需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3.6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对其资本充足度的衡量,其计算方法是以公司的实际资本(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除以应具备的最低资本。下表显示了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期综合收益增加。

 3.7 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4.1.1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

 4.1.2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合计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4,179百万元。上述假设变更合计增加2015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467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712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15年8月2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4.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将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2支基金产品纳入合并范围。此外由于持有份额比例的变化,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3支基金产品不再纳入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之合并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

 4.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明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5-0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人寿广场A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杨明生,执行董事林岱仁、许恒平、徐海峰,非执行董事王思东、刘家德,独立董事梁定邦、张祖同、黄益平、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缪建民、张响贤因其他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刘家德、王思东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杨明生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5年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2015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等相关内容。

 董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审议。2015年上半年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合计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4,179百万元。上述假设变更合计增加2015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467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712百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内容包括:财务摘要、董事长致辞、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财务报告、内含价值报告等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2015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流程管理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性债务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性债务融资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拟在未来三年进行资本性债务融资,在境内外分多次发行总额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本补充债务工具,具体实施视公司偿付能力及市场情况而定。该等境内外资本补充债务工具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以提高公司偿付能力。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总规模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本性债务融资的所有具体事宜并决定发行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资产配置计划及委托投资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境外资产配置计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境外资产配置计划范围内,仅限委托投资领域,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案编制、投资管理人选聘、投资协议签署、投资指引制定、账户开立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三年,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人民币资产市场化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及投资指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签署人民币资产市场化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以及发布投资指引,委托23家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本公司人民币资产,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资产管理人进行年度和合同期绩效考核,以决定当期业绩报酬、增减受托规模和是否保留其投资管理资格。合同有效期限自初始委托资产运作起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无不同意见可自动顺延。资产委托人具有单方面无条件取消合同的权利。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指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5-02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人寿广场A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缪平、监事史向明、熊军红、詹忠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王翠菲因其他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詹忠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5-0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益平先生因新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规定,于2015年8月26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黄益平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低于法定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本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前,黄益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责。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黄益平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黄益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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